为了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相关学生简称推免生),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关于印发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工作原则
推免工作应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推免工作应确保公开、公正、公平。推免工作安排、要求及结果,均予以公示。
二、组织机构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二)专家审核小组
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由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专家组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组成,5人有3人及以上同意,7人有4人及以上同意,以此类推,即获得通过。
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三、推免条件
1、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学校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前三学年所有课程(不含校级公选课)平均绩点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5%,且必修课和专业任选课无课程积欠(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外多修的课程除外);
(4)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思政必修课无补考记录,品德评语良好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已解除纪律处分;
(7)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时能获得本科生学士学位和毕业证书。
2、在满足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的前提下,推免生学术专长或竞赛符合《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见附件)有关条件的可按规定加分。
(1)推免生学术专长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奖(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推免指标及分配
我院的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指标为7人。考虑我院的学科设置及发展情况,推免指标分配为:安全工程专业推免指标4人,行政管理专业推免指标3人,如果该专业报名数未满,指标由学院统筹。
五、推免生成绩评定
推免综合成绩=课程平均绩点成绩+附加分
课程平均绩点成绩=Σ(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修课程学分之和。课程为前六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外的所有课程。附加分的业绩认定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附加分的计算规则详见附件。
六、推免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在9月19日10点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所申报的硕士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就读专业一致或相近),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核表》和《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附学生成绩单、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电子档一份。所有相关材料,请用纸质档案袋装好,并注明姓名、专业班级及联系方式,交红旗校区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212办公室;相关电子档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2658471729@qq.com。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推免条件”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要求者,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分专业按推免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工作,按推免名额确定拟资格名单(含1-2名候补),并向学生公示。同时受理拟推荐资格名单的业绩及附加分相关的申诉。
3、根据推免总成绩排序,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推免生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9月25日研究生院对拟推荐资格名单进行公示;9月26日17:00起不再受理申诉请求。
4、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推免生。
七、监督电话
学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jxustyzb@163.com
学院监督电话:0797-8312319 联系人:李老师
八、其他
1、学院推免工作在研究生院指导下进行,学院所有推免工作(含流程和日程)和政策均在不违背学校政策下实施,其他未详述细则以学校研究生院政策为准。
2、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生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且未解除的,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
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8日
附件详情请见链接
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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